潘珍说这是母兔快要生小兔子了,给孩子准备温暖的窝呢。
桑榆听说要要生小兔子,乐坏了,跑回屋里,找了些不能穿的旧衣服,折叠好,塞进兔笼里,然后安心的等着迎接小生命。
女性嘛,对于新生命有着与生俱来的敬重。
而且小兔子这种生物,真的特别受广大女性的欢迎。
就在这时,秦明月来了,手上提着红色尼龙绸的兜子,说是来告别的。
桑榆知道,她这是要回家了。
秦明月说过,她的家在南边儿,离这里两千多公里呢。
这一别,以后大概率就再也见不着了。
两个女孩都挺伤感,坐在炕沿上抹眼泪。
秦明月是个非常好的人,很难让人不喜欢,而且她是桑榆穿过来以后,交到的唯一一个朋友。
对于秦明月来说也是,她在这里待了三年,每天都是饱受孤立,只有桑榆,每次见她都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也会和她很和气的说话。
“什么时候的车?”
“明天中午呢。”
“怎么那么急?”
“家里爸妈等我回去过节。”
“那我去送你。”
“行,你有手表,十点半,你到知青点儿来,咱俩一起走。”
“嗯。”桑榆心里闷闷的难受。
“对了,”秦明月打开红兜子,打里边拿出件大红色的新毛衣抖开,在桑榆身上比了比,“小榆,这是送给你的新年礼物,我亲手织的。”
毛衣是插肩的款式,半高领,前后襟各四根麻花辫儿,袖口特地织出犬牙儿,最重要的是,腰部那里是收回去的。
桑榆把毛衣套上,立刻勾勒出纤细的腰织,胸部显得特别丰满,大红的颜色衬得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有着宝玉般的光泽,“明月,你的手可真巧,毛衣好漂亮呢。”
秦明月给她整理好领子,绕着圈儿看,“毛衣漂亮,人更漂亮。小榆,你这身条儿可真好,咋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