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天,荒野,大雾。
雾中公路古老破败,经过一场大雨洗礼后,已变得坑坑洼洼很不好走,仿佛一条伤痕累累的毒蛇蜷缩在腐湿的大地上,进行着最后的挣扎。
其实看见这条路的时候,林志就预感不好,直到此刻看见路边停着一列吉普车队,他终于明白大事不妙了。
人类科技卓越发展的今天,这种绿皮款式的吉普车只有在数百年前才会有,但现在却突然出现在这里,是个人都会觉得反常。
反常的不止是车,还有人。
车队带头的警察一身便服,全身上下没有任何武装,脸上还带着笑眯眯的表情,如果不是林志心中有数,旁人铁定会认为这不是警察,而是一个温和慈祥的邻家大叔。
可惜邻家大叔口中说出来的话却一点也不温和:“时间到了,咱们该上路了!”
那叹息的口气听起来就像是要马上告别人类世界,即将踏入鬼门关。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其实林志自己也知道,这一天终究是会来的,只不过他还是要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大叔脸上的笑意更浓:“一个有趣的地方,保证你永远难忘。”
见到他这诡异的笑容,林志的心中就是一寒,他还没来得及反问,倒是大叔长长的叹了口气:“那地方确实难忘,但你这个人让我更难忘,整整一年时间,跨越两大星系,动用警力上千,飞船若干,战舰两艘,这才把你给缉拿归案。”
林志不屑的冷笑:“那证明你们这群人不但办事效率低下,而且智商趋于弱智。”
大叔大笑开来:“哈哈,就是我们这群弱智儿童,让你这个高智商神童给栽了,别废话,赶快上车,有趣的东西来了。”
林志无奈,只能像个橘子似的被塞进吉普车的后厢中,客观的说,罪犯落在警察手中,像大叔这样待他的态度,已经算是很客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