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乐的声音并不大,但却响彻全场。
整个剧场的观众都是在这一刻安静了下来,
余乐在说什么?他要唱歌?唱英文歌?朋友写的?
史密斯皱了皱眉头,他万万没有想到,余乐居然会是提出这种要求...
他要自己唱?
心中掠过数个念头,史密斯当下开口道:“好!”
将自己背着的吉他取消来,递给余乐笑道:“我很期待你带来的歌曲。”
在他看来余乐这种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一个朋友写的英文歌?简直就是难以想象余乐居然会是在这个时候拿出来,是想证明什么?
证明他的朋友才华比拳头整个公司创作的歌曲还要厉害?那怎么可能!
“正好,更加省事了。”
史密斯露出自信的笑容,似乎已经看到待会余乐要出丑的场景,不由得由衷地觉得眼前这个职业选手简直就是无知,他以为登台唱歌是登台打比赛吗?
余乐接过吉他的时候,史密斯脸色当场就变了,
作为一名乐队的主唱,他对于吉他的理解并不低,所谓行家出手一看就知道有没有,如今余乐拿着吉他的姿态和手势都给予他一种很异样的感觉,这种手法和姿势太老练了!
不过史密斯没有想太多,余乐太年轻了,能够在电竞领域获得成绩已是不容易,想要再精通音乐,那绝对不可能!
观众席上的秦沧澜看着余乐从头到尾都是保持着一种淡定从容的神色,不知道为什么内心的那块大石头就不知不觉落下了,此时此刻在余乐身上所展现出来的那种自然真的非常具有感染力,完全不是假装出来的。
“他真的会吗?”
秦沧澜内心不由得涌现一丝丝期待,这个男生在职业赛场上就代表着奇迹,或许...他现在也能创造奇迹?
余乐背上吉他,眼神扫视过现场的观众,旋即笑道:“这首歌的名字叫“Rise”,但我给它起了一个中文名字,登峰造极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