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木城的酒馆数量不少,艾思伦能将范围缩减到三个已经帮了很大的忙。三间酒馆,格林必须找到珍妮所在的那一家,为了抓紧时间,他委托艾思伦探查其中较远的一家,自己探查较近的另一家,约定好若是两个人都没有发现,就在第九大道的岔路口碰头,然后一同赶往最远的第三家。
“如果你看到珍妮姐姐,就盯住和她会面的那人,”临走前,格林向艾思伦嘱咐另一种可能,“我在第九大道等你两分钟,时间一过你若没来,我就立刻赶过去。”
简短的时间要求了两人的行动速度必须精准,艾思伦头一次做这种紧张心跳的事情,却出奇地没有任何不安的情绪。
精灵点了点头,转身快速离去。
格林知道他脚程快,所以才分配了稍远的一家,自己则跑向最近的那一家。从运筹学上讲,格林的分配没有任何问题,事实上,如果换在现代社会,两人的行动甚至会更加迅捷,只要一通电话,管它距离十万八千里通通都能搞定。
可惜这里是剑与魔法的时代。
“真是活见鬼。”
格林快速奔跑着,一手揽着胸口的幼兽免得颠了出去。下意识地,他回想起了游戏中这种多重目标的任务,就比如刺杀目标时出现了数个伪装目标,无论你选择刺杀哪一个,必然都是错误目标,任务往往需要玩家一直杀到最后一人,才能找到真正的目标对象,所以潜意识中,格林便认定那最远的第三家,是最有可能发现珍妮和山德鲁的酒馆。
结果当格林风尘仆仆赶到第一家酒馆,正准备瞥上一眼就跑时,他霎时惊呆了。
不同于溪谷镇上的唯一酒馆,天色稍加昏黄里面便挤满了人,枯木城可选择的酒馆许多,再加上越是天黑来往酒馆的人才越多,此时的这间酒馆里,偌大的一楼根本没坐几个人,透过宽敞明亮的大厅,格林一眼便望见了坐在角落的金发精灵。她的对面坐着一位被连帽斗篷深深遮掩的人,即便是和珍妮交谈,他都没有放下过兜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