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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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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NBA的历史盲,当路易看到比尔·菲奇对摩西·马龙忌惮至深的时候,他想到的是,马龙有那么强吗?

不怪路易有这想法,从带队战绩看,没那么强。

马龙上赛季带火箭拿了47胜,但成了常规赛MVP,看看这个,威斯布鲁克多冤啊?都是47胜MVP,且在季后赛里被对手在首轮横扫,怎么他就那么多非议呢?

而且,往前几年还有带队不进季后赛的MVP。只要不进季后赛就永远都不会在首轮被横扫,威少爷更冤了。

路易意识到马龙很强,是在制作对火箭的比赛计划的时候。菲奇没让他做比赛计划,这是他的习惯。他会先研究对手,如果菲奇需要他帮忙,他当然愿意帮你,如果不需要,就当是课堂作业。

菲奇把他当成奥尔巴赫安插在队里的眼线,毕竟他才19岁,在俄亥俄连校队都没打过,对篮球能有什么真知灼见?菲奇认定路易是个绣花枕头。

路易向来就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在研究火箭队的时候发现马龙的篮板能力极其可怕。

上赛季他的篮板数量达到了全队的38.6%。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张伯伦和拉塞尔这两位生涯场均20篮板的怪兽从未达到过的领域。

就进攻来说,马龙真的没有出挑的地方。

离开油漆区没威胁,他不能投篮;

低位进攻很粗糙,横竖就一招倚着人转身强行攻筐,而且命中率很低;

防守的话,虽然不错,但没有荣誉认可。

也就是说,他完全是靠不容忽视的篮板拼抢,成为了超级巨星。

按菲奇的要求,路易没有和球队一起坐在板凳下。他被安排在前排观众席,这自然是对他的轻视,却也让路易能够专心地研究火箭这支球队。

马龙既不是很高,也没有特别强壮,据说手还很小,但开场以后,他有几次单手摘板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