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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母慈子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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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他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这种快乐至死的生活,好像约翰·列侬那句著名的话⑴

路易不确定吴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处男之身,这不重要,他要启程回家了。

他在香港出生,但他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他3岁的时候就和父母来到美国。

由于家里有亲戚在克利夫兰安家,所以,他们一家也选择在克利夫兰落脚。这一待就是15年。

如果非要给路易找个家乡,克利夫兰可能是比较接近的答案,虽然他不生于此,但他长于此。

当下的克利夫兰,不是未来被詹姆斯球迷所嫌弃的穷乡僻壤,1977年的今天,这里是美国第五大城。

随着美国的传统工业式微,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国工业大国崛起,以更优秀、更出色、更便宜的产品冲击美国本土,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让美国的本土工业逐渐衰弱,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克利夫兰、底特律这些传统工业重镇。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挡是挡不住,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在70年代末,克利夫兰还是一副繁荣景象。

机场里到处都是传教的宗教主义者和乞讨的流浪汉。

问题是这些乞讨者从穿着打扮上比路易还要帅气。

他为了风光回家,可是挑选了最满意的行头。

一开始路易对于主动前来乞讨的人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但随着他见到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打扮也越来越突破他底线的时候——看起来比我还帅气你乞讨你吗呢,去卖屁股没市场吗?——于是,当他的手伸进口袋又什么都没掏出来并摇头说“没有。”的时候,对方厌恶地骂了句:“吝啬的东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