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相信, 而是觉得“这很离谱”。
在我的固有印象里,齐康一直被束缚在宁县,在我回家以前, 他从未离开过。
而现在, 他告诉我, 他曾经离开宁县, 千里迢迢地去平城看我,并且小心翼翼地没有让我发现——这听起来很像编造出来的故事。
但我了解,齐康轻易不会撒谎。
不对, 齐康也是会撒谎的,而且隐瞒的方式很高明, 至少我很难轻易察觉。
于是我问他:“你是怎么过来的?你哪儿来的钱?”
“我卖了一个戒指, 坐了很久的绿皮车。”
“戒指?什么戒指?”我大脑中的某根神经仿佛突然被触动了。
齐康犹豫了一会儿, 才轻轻地说:“一个黄金戒指,丁晓君送我的。”
“……婚戒么?”
“算是吧。”
我想到了那枚我从典当行中赎回的戒指,我赎回它的时候, 问过典当行老板这枚戒指原主人的故事, 老板唏嘘了一番, 只说原主人生活很窘迫,似乎是很缺钱, 于是就收了它。
我便默认是齐康戴了几年,才将它卖出去的。
“你为什么会突然想来找我?”我听到了我平静的声音。
“丁晓君送了我那枚戒指,通知我下周去县城拍结婚照, 我半夜睡不着,看那枚戒指, 看到里面刻着我和他的名字,还是觉得,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所以你离开了?”
这是我未曾幻想过的答案。我将独立开发的第一个软件卖出的钱委托友人交给齐康,钱却莫名其妙到了丁晓君的手中,丁晓君拿这笔钱买了婚戒、拍了婚纱照,然后寄信来羞辱我,我从此以后绝了和齐康再联系的心思。
经年之后,齐康却告诉我,他将那枚戒指卖了,为了凑钱来偷偷地看我。
“不是离开,应该算逃跑吧。”齐康低头笑了笑,很怀念的模样,“有一天,丁晓君热得厉害,让我去给他买饮料,我攥着饮料,站在门外想了想,就直接打了个面包车,去典当行卖了戒指,掉头就去火车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