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留白上了车,眼神带着几分玩味。..
迟非晚要和自己谈合作,还真有意思。
……
维也纳音乐会所,有钱人最爱的销金窟。
里面灯红酒绿,歌舞升平。
迟非晚一入内就勾走了无数人的目光。
她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如瀑散落在肩头,身穿黑色吊带裙,露出来的肌肤白得发光。
瘦肩、薄背、细腰、长腿……
这身材,没有一处可挑剔。
再看那张脸,化了淡妆,惊艳绝伦。
可妖可魅,可清可纯,任何风格都轻松驾驭。
可这么好看的女孩,却没人上前搭讪。
因为迟非晚出名,她给唐子枫当舔狗好几年,整个帝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谁也不会主动上前,自讨没趣的,毕竟她都要张罗婚礼,和唐子枫结婚了。
“长这么好看,非要倒贴干什么呢?”
“听说订婚宴唐子枫已经放她一次鸽子了,她竟然还不吸取教训,还敢紧锣密鼓地张罗结婚。就不怕婚礼当天只有新娘,没有新郎?”
“她就等着再次沦为笑柄吧,反正她也不在乎了!”
众人七嘴八舌。
迟非晚也懒得同他们争辩,今天来只有一个目的,说服de负责人,让他和迟耀集团合作。
她到了指定包厢,鼓起勇气敲门。
“进来。”
里面传来低沉性感的嗓音。
进去后,沙发上端坐着一个人。
他身子后仰,慵懒华贵地陷入真皮沙发上,修长的腿叠起,骨节分明修长的手指,端着一杯红酒。
光影明灭,一时看不清他的脸。
她礼貌地打招呼。
“您好,我叫迟非晚,是迟耀集团现任总经理,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姓白。”
男人一边回应,一边支起上半身。
迟非晚看到那张脸,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火烧过的痕迹扭曲恐怖,爬满了整张脸,甚至蔓延到了脖子,只剩下一双眼如同鹰隼一般,漆亮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