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见到梅小娥,但是我们见到了她的姑姑。
梅小娥自幼父母去世,她和哥哥跟随姑姑一家长大,哥哥成年后跟人跑车拉煤,后来在外地出了车祸死了。
初中毕业后,梅小娥就去了县里的麻绳厂上班,过了两三年,她和同乡去了外地打工,后来在龙岗县的种子站上班。
她也是在那里结了婚,组建了家庭,还生了一个儿子,只是后来离婚了,孩子给了男方,她独自回到老家,待了一年多,又去了县城的夜市街给别人看店了。
当天下午,老队长带着我和邱楚义找到了正在和对面店员聊天的梅小娥。
相比种子站老板娘提供的那张照片上的灿烂笑容,此时,站在不远处的梅小娥显得沧桑又世故。
我上前,低声同梅小娥说了两句,她就连连应声,将我们迎进店里。
梅小娥说她就是李海滨的前妻,李海滨的父亲叫做李明德,母亲叫做郭月霞。
在老队长简单说明了废弃看台无名尸骨案件,并且怀疑三名受害者就是李海滨和母亲、儿子的时候,梅小娥一时无法接受。
她表示自从和李海滨离婚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了。
离婚之后,她回过一次老家,回来之后,她再去找李海滨的时候,发现他们一家已经搬家了。
她也询问了周围邻居,邻居表示并不清楚。
之后,她也试着去找过李海滨,甚至去过李海滨的老家,始终没有找到他们,也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信息。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和李海滨,她和儿子李江江,她和那个家都失去了联系。
这也是她放弃寻找之后再次听到了有关他们一家的信息。
这时候,老队长问出了那个关键问题:“在那三具尸骨中,那个年轻男人尸骨的双脚趾骨有明显的畸形,法医确定并非先天畸形,而是后天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