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有一句很出圈的名言,“天才与疯子只有一线之隔,从天才到疯子,也只有一步之遥”,这句话用来形容杰克再合适不过了。
1944年,一个名叫杰克·亨利·艾伯特的男孩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军事基地,他的父亲是在此地服役的爱尔兰裔士兵,母亲则是当地从事“特殊行业”的美籍华人。在他出生后不久,他的双亲便将他扔在了孤儿院的门前,于是,年幼的艾伯特便不断地被收养,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放弃,他就这样辗转于数个寄养家庭之间,这样的童年也给他的一生奠定了基调。
长期的不安定使艾伯特安全感极低,为了保护自己,他比同龄人更有攻击性,打架斗殴对他来讲就是家常便饭,普通的学校再也没办法管教他。恰好当时美国盛行“管教学院”,存在着不少早期的“杨永信”,年仅9岁的艾伯特便被家长送进了一所号称专门管教叛逆少年的寄宿学校。这种学校不管在什么时期,所谓的教育方法只有一种——暴力,在艾伯特后来的回忆录中,他这样介绍自己的寄宿学校生活:被同学孤立,被老师苛责,甚至经常被学校的警卫打得伤痕累累。
他就这样野蛮生长到了19岁,在这种“有毒”环境的滋养中成长为一个暴力、危险的青年。1963年,艾伯特开启了自己的犯罪生涯,他抢劫一家位于犹他州的奢侈品鞋店,除了拿走一些价值不菲的皮鞋,艾伯特还带走了店里的支票簿,偷走它们的目的是伪造支票,那是那个年代常见的诈骗手法。
但是因为艾伯特是第一次犯罪,手法太稚嫩,很快就被警方逮捕,随后被犹他州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进了监狱之后,艾伯特并没有遭遇苦主,反而成为了狱中的恶霸,看谁不顺眼就直接动手。但是进监狱的哪有好人呢?被人找茬是常有的事,而本就暴躁的艾伯特在这里不会刻意控制自己的出手力度,终于,在入狱的第三年,他在一次斗殴中用自制的小刀捅死了一名囚犯,并且重伤了另外一人,并因此被加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