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福尔摩斯侦破过无数案子,在一些神秘案子中,他显露出了非凡的才能,由此写出来的故事让读者读来有如身临其境。在我撰写这些故事时,很自然地把他的成功写得比失败要详细得多,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顾全他的名声,而是因为,他每到山穷水尽时,他的旺盛精力和多才多能越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还有,福尔摩斯失败的地方,别人也不会成功,这样,故事就结不了尾。然而,很多时候,他即使出了差错,真相最终也会被他查出。我曾记录了五六件这类案子,其中最有趣的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和我现在要讲述的这一件。
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少为锻炼身体而进行体育活动的人,然而肌肉力量比他大的人并不多,而且在与他同体重的人中,他是我所见过的最优秀的拳击手。他把盲目的体育活动看做是浪费精力,因而除了外出办案时,他几乎是足不出户。但每到办案时,他就显得精力特别旺盛,不知疲倦。
早春的一天,福尔摩斯突发闲心,居然陪我去公园散步。那时,榆树淡绿的嫩芽刚刚冒出,栗树枝头刚吐出五瓣形新叶。两个小时的悠闲漫步,尽管没说什么话,但对两个很默契的朋友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们回到贝克街时,将近五点钟了。
“先生,”我们的小仆人一边开门一边说, “有人来找过您。”
福尔摩斯抱怨地望了我一眼。
“都是下午散步弄的!”他说, “那么,那位先生已经走了?”
“是的,先生。”
“你没请他进来吗?”
“请了,先生,他进来等过。”
“他等了多久?”
“他等了半个小时,他一直焦躁不安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不时跺跺脚。我在门外等候,但我能听到他的动静。后来,他走到过道里大声叫喊: ‘他是不是不回来了?’我要他再等一下,他说: ‘那我到外面去等,在这里我会憋死的,我一会儿再来。’说完他就走了,我留也留不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