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泽,我在记忆里找到那个名字,四年了,我几乎忘了他。
甘泽小时候很胖,他的肚子比我的洗脸盆还大。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喜欢我,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后他就执着地对我示好,不时送些他为我挑选的衣服和他爱吃的零食,可我不喜欢他一身可以随时晃动的肥肉,也不能理解他一个小胖子男生为什么会喜欢我这样骨瘦如柴又沉默的小女生。但是,他父母是赞助我读高中念大学的人,作为受人的恩惠的对象,于情于理我都不能给他难看的脸色,只能一个劲地躲,最多托周围的同学告诉他我跟他不适合。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尴尬地继续着,那段日子过得好憋闷,我像是一株被强行灌注了各种成分**的植物,当然也没什么好脸色他看,然而这些都没能阻挡死胖子的热情,他不厌其烦地介入我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后来他出国。
看着面前堆成小山的啤酒瓶盖子,我叹了口气,晚饭必须跟陆曾一起吃,如果一定要见面的话,我建议甘泽去星巴克坐坐,谈不拢的话我也方便随时走人。
出于礼貌,出门前我给自己换上了一套稍微正式点的衣服,我选择了甘泽不喜欢的黑色,这样越发衬托出我的瘦弱,管他呢,我没有义务讨甘泽的欢心,陆曾喜欢就行了。
我很刻意地迟到了,然而站在星巴克门前好一会儿,才确定吧台前跟一个胖子说话的大帅哥是甘泽。不过分地说,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英俊给雷到了。
“怎么,不认识了?呵呵,我在国外把病治好了,停止服用那些激素药物后自然就瘦了。”帅哥分明是在对我说话,可是,我却好像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这种美好的愉快很陌生。究竟是这四年的时间减淡了我对他的怨念,还是他减肥成功后的形象太完美,总之那些曾经在时光中不断沉淀发酵的抵触情绪这一刻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