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很老实的农民,平时很少说话。
他没有脾气,没有火气,在家里张彩云是支柱。
是一个到甸子上割碱草的村民发现了这凄惨的场景。
他不是20号的人。他记住了车号,到林县报了案。
20号归黑龙镇管辖,黑龙镇归清泉县管辖。
于是,林县把这个情况通知给清泉县,清泉县根据车号找到了穆万江。
穆万江接到通知,赶到出事地点,已经是第四天下午。
屯子为穆万江派了一辆拖拉机。
村长也去了。
他带了四五个村民,陪穆万江。
穆万江到了出事地点,他爬上那辆55型拖拉机的驾驶室,看见了媳妇的一堆头发,呆了。
他一直坐在那里怔忡。
大家都在下面观望。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小时,穆万江才慢慢弯下腰,把那血糊糊的头发捧起来,用一只手慢慢地抚摩,梳理。
天快黑了。
穆万江还在为张彩云梳头。
几个人在下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村长终于仰头轻轻地说:"万江,我们得走了。"
他叫了三声,穆万江好像才听见,他慌张地点点头,然后,抱着媳妇的头发下了车......
从那以后,穆万江好像变了一个人。
他还是不爱说话,变的是他的眼睛。
我说人的眼睛和狼的眼睛一样,那只是说形状,人的眼神和狼的眼神绝不相同。
而穆万江的眼睛变成了狼。
他没有再找女人。
他一直孤独地生活。
他养了十几条细狗。清一色,都是白的。
他成天扛着双筒猎枪,在草甸子上转悠。
大家都知道,他的目的不是打猎,而是复仇。
他出发之前,把那十几条细狗都用铁链子锁在院子里,几天不给它们吃一点食物。
在狗们饿得满院子乱窜、狂吠的时候,他低着头磨一把重三公斤的剁骨菜刀:"霍!霍!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