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回忆了一下,所有不对劲,是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号圣诞节那天开始的。
我不是什么好男人,更准确地说,我花心,还游手好闲。
自从三年前我妈离世,再也没人管我,我就开始了混乱的、肆无忌惮的、没羞没臊的生活。所谓渣男配美女,我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胸大,腰细,大长腿,绝对是上得了厅堂,也上得了豪床的那种。
除此以外,我还有个小情人,和女朋友正好互补,是小鸟依人的类型。
谁都一样,每天正餐吃惯了,偶尔也想吃碗拉面不是?说实话,我觉得男人这种动物就属于劣等生物,根本没什么好东西,所谓的正人君子,大多是装出来的。男人的生活不就那点事吗?除了挣钱就是女人。我一哥们儿说得好,男人拼命努力、挣钱,不就是为了多勾搭几个姑娘吗?我对此不以为耻,深以为然。
十二月二十四日那天是平安夜,也是我生日。我和我的“正餐”,还有我的“拉面”,都大吵了一架。“正餐”要我陪她过平安夜,而“拉面”要给我过生日,都赶到一天了。我左右为难,既不能穿帮,我一个人又不可能掰成两半,一边陪一个。两边都逼我,我各种好话都说尽了,一气之下,索性把手机一关,爱谁谁吧。
我在东单日昌吃了碗煲仔饭,又到东方广场逛了一圈,看见几个行色匆匆的美女,上去搭了搭话,都没理我。也难怪,这大平安夜的,估计早都有约在先了。
华灯初上,街上的行人行色匆匆,十二月底的北京,冷得刺骨。
我刚刚走出东方广场,就被一群保安拦住,问我刚才干什么了。
我心里纳闷,我干什么了?
保安说:“你刚才是不是对女孩耍流氓来着?”
我一下明白了。“耍流氓?我在搭讪,搭讪你懂不懂?哪条法律规定不许在街上搭讪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