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我又跟踪凯西去了公园。毫无疑问,她的情人就在上次约会的老地点等着她。他们像青少年那样互相抚摸并接吻。
凯西向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当时我以为她看见了我,但她没有。她的眼睛里现在只有他。这一次,我试着看得更清楚些,可是我依然看不清他的脸,不过我倒觉得他的身材有点特别。我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他。
他们一起朝卡姆登方向走去,而后进了一家叫玫瑰与皇冠的酒吧。它看上去像个下流的去处。我在它对面的自助餐厅里等着。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从里面出来。凯西整个粘在他身上,不住地亲吻他。他们站在路边啃了一段时间,我看着他们,打心眼里感到恶心,而且恨恨不已。
她终于与他告别,两人分开。她走远了。那个人朝相反方向走去。这一次我没有跟踪凯西。
我跟上了那个男的。
他在一个公交车站等车。我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和他的双肩。我想象着自己朝他扑去——把他推到即将进站的汽车底下。不过我没有这么做。他上了公共汽车。我也上了同一趟车。
我原来以为他会直接回家,可是他没有。他换了一两次车。我远远地跟在后边。他去了伦敦东区,然后进入一个仓库。他在里面待了半小时后,上了另一辆公共汽车,开始了另一段行程。其间他打了一两个电话,说话声音很低,不断发出咯咯笑声。我怀疑他是在跟凯西通话。我觉得自己越来越灰心丧气。可是我也很固执,不愿意就此罢休。
终于,他准备回家了——下了公共汽车,拐进一条静谧的林荫道。他还在打电话。我跟在他后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街道上没有其他人。只要他转过身,就会发现我。可是他没有。
我路过一幢有假山庭院的房子。院子里种了一些多肉植物。我连想都没想,身体就不由自主动起来了。我把手伸到花园矮墙另一侧,捡起一块石头。我感觉到它捧在手中的分量。我的双手知道该做什么:砸死他,砸烂这个无耻浑蛋的脑壳。我捧着石头,脑子一阵恍惚,悄悄尾随过去,无声无息地接近,越来越近。很快我就到了几乎与他贴身的距离。我举起石头,准备用尽全身的力气朝他砸过去。我会把他砸翻在地,砸到他脑浆飞溅。如果他不是在打电话,我离得这么近,他早该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