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一圈中央公园的环形车道差不多刚好六英里。我们已经逆时针转了四圈,凯迪拉克毫不费力地巡行。说话的主要是钱斯。我拿着笔记本,时不时地写下几笔。
他先讲述金的情况。她父母是芬兰移民,在威斯康星州西部买了个农场住下来。家附近唯一上规模的城市是奥克莱尔。金原名凯拉,从小挤牛奶,在菜园里除杂草。她九岁时,她哥哥开始性骚扰她,每晚溜进她的房间,对她做各种事情,强迫她给他做各种事情。
“但有一次她说到这儿时,哥哥变成了舅舅,还有一次是她父亲,因此有可能事情仅仅发生在她的想象中,也有可能真的发生过,细节变来变去是希望它别那么真实。”
高中三年级时,她和一名中年房地产经纪人有了私情。经纪人说他会为了她而离开妻子。她收拾行李,和他一起开车到芝加哥,两个人在帕尔默大饭店住了三天,吃饭全都叫客房服务。住到第二天,经纪人喝醉后动了真感情,一遍遍说他毁了她的生活。第三天他的心情好了些,但第四天早晨她醒来,发现他不见了。他留下字条说他回去找妻子了,他多付了四天房费,还有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金。除了字条,他还用旅馆的信封装了六百块留给金。
她在饭店住满一周,欣赏芝加哥的风光,睡了几个男人。其中两个都不需要她开口,就给了她钱。她想问另外几个人要钱,但没法开这个口。她考虑回农场去。然而她在帕尔默大饭店住到最后一夜时,搭上了饭店里的另一位客人,那是个尼日利亚人,来芝加哥参加什么贸易会谈。
“这就断了她的后路,”钱斯说,“和黑人睡觉意味着她不能回农场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坐上了去纽约的长途汽车。”
她的人生全都是错误的选择,直到钱斯把她从达菲那儿带走,安排她住进自己的公寓。她的相貌和脾性都适合做应召女郎,这是个好出路,因为她缺乏沿街拉客的那种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