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走回我住的旅馆。酒铺子都打烊了,但酒吧还开着。我没费什么力气就从它们门口走过,也抵抗住了五十七街假日酒店门口两侧站街女郎的**。我对雅克布点点头,他说没有电话找我,然后我上楼回房间。
自命清高的浑球。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他喝得烂醉,酒鬼**了过多自我之后,总会展示出这种防御性的好战态度。他的话未必有什么深意。他对任何一个酒伴都有可能这么说,甚至对黑夜本身也这么说。
但这些话依然在我脑海里回**。
我上床,但睡不着,我爬起来,打开灯,坐在床沿上,拿出我的笔记本。我读了一遍我写的几条笔记,然后写下我们在第十大街酒吧里谈到的几个要点。我又写了几条我自己的想法,像猫玩毛线团似的琢磨我的各种念头。思考过了效用递减点之后,相同的念头开始自我重复,于是我放下笔记本。我拿起一本平装本小说,这是我早些时候买的,但一直读不进去。同一个段落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却始终不得要领。
几个小时以来的第一次,我真的想喝酒了。我感到焦虑和暴躁,想改变这种状态。离旅馆三个门牌号的地方有一家熟食店,他们的冰柜里装满啤酒,区区啤酒不可能把我喝断片儿,对吧?
我待在原处不动。
钱斯没问我为什么接受他的委托,德金认为钱是合理的驱动因素,伊莱恩愿意认为我查案是因为我就爱干这一行,正如她满足嫖客,上帝赦免罪人。这些都是正确的,我确实需要钱,而查案是我这辈子唯一会做的事情,大体而言就算是我的职业。
但我还有另一个动机,这个动机也许更加根本。寻找杀死金的凶手能让我暂时不喝酒。
至少暂时如此。
我醒来时阳光普照。我洗澡刮脸,等我走到街上,太阳已经躲在了大大小小的成团阴云背后。一整天里,阳光就这么时隐时现,好像管事的家伙不想认真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