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半左右,我走进西七十二街的普根夜总会,又走了出来。差不多一小时前,细雨开始纷纷扬扬地洒落。街上的大多数人打着雨伞。我没带伞,但我有帽子,我在人行道上站住,扶正帽子,拉直帽檐。
街对面停着一辆水星轿车,引擎没有熄火。
我向左转,走向鸟冠。我看见丹尼男孩坐在里面的一张台子旁,但还是走到吧台前问他在不在。我的嗓门肯定太大了,因为人们都在扭头看我。酒保指了指店堂后面,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他已经有伴儿了。同一张台子旁有个狐媚子脸的苗条姑娘,头发和丹尼男孩的一样白,但要为她的白发负责任的不是大自然。她的眉毛都快被拔得一根不剩了,额头闪着亮光。丹尼男孩介绍说她叫布莱娜。“和安吉娜(angina,心绞痛)押韵,”他说,“当然还有其他的娜。”她微笑,露出细小尖利的犬牙。
我拖出一把椅子,重重地坐下。我说:“丹尼男孩,替我传个话。金·达吉南的男朋友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我知道是谁杀了她,也知道她为什么被杀。”
“马特,你没事吧?”
“我很好,”我说,“你知道打听金的男朋友的消息为什么这么困难吗?因为他不喜欢出来活动,这就是原因。不去夜总会,不赌博,不在外面瞎混,没有关系网。”
“马特,你喝酒了是吧?”
“你算老几,宗教裁判所?我喝没喝酒关你什么事?”
“你嗓门很大,我好奇而已。”
“好,我想告诉你金的事情,”我说,“还有她的男朋友。你看,他是做珠宝生意的。他没有发财,但也饿不死。他靠这个过日子。”
“布莱娜,”他说,“不如你去补个妆吧,几分钟就好。”
“哎,让她坐着好了,”我对他说,“我看她的妆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