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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必须去墓园一趟。他绝不愿一个人去,所以他努力说服母亲,他们已经很久没去外公坟前献过花了。爸爸明天就要开始上夜班,所以趁着星期天全家一起去扫墓,这似乎的确是个好主意。

偷看姆姆的日记让他感觉十分心虚,妈妈进屋来看他的时候,他忙不迭地把日记本塞到被子底下。可明明是姆姆让他看的,难道不是吗?

皮革封面的日记本很厚,里面至少记载了姆姆三年的日常生活,从1916年12月到1919年底。麦克想知道的事情全都写在里面。

早在1916年,照片里那个名叫威廉·坎贝尔·菲利普斯的男人就出现在了姆姆的日记里。显然,菲利普斯曾是姆姆的同学……确切地说,是她少女时代的恋人。读到这里,麦克停顿了一下。想到姆姆也曾是个女学生,他感觉十分奇怪。

1904年,菲利普斯和姆姆一起念完了高中,但姆姆去芝加哥念商业学校以后——麦克听家里人说过,正是这个时期,她在麦迪逊街的自动售货机旁认识了外公——威廉·坎贝尔·菲利普斯却留在县里上了朱比利学院,他念的是师范专业。根据日记里的记载,1910年,已经嫁人生子的姆姆从芝加哥回到榆树港的时候,菲利普斯正在老中心学校执教。

不过,姆姆在1916年的日记里提到,即便如此,菲利普斯也从未停止过向她示爱。趁着外公去运粮机那边工作的时候,他带着礼物来过好几次。除此以外,他还写过信,虽然日记里没说信的内容,但麦克完全可以想象。姆姆把那些信全都烧了。

其中一篇日记引起了麦克的注意:

1917年7月29日

今天跟卡特里娜和埃洛伊丝一起去赶集的时候碰到了那位卑鄙的菲利普斯先生。我记忆中的威廉·坎贝尔是个文静温和的男孩,他很少说话,总爱用深邃的黑眼睛观察世界,但现在他完全变了。卡特里娜也有同感。妈妈们曾集体向校长抱怨,菲利普斯先生的脾气实在太坏。他常常拿手杖教训孩子,哪怕他们只是有一点不听话。幸好这几年小约翰不在他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