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的深夜,我在女儿的游戏室里追查着这个连环杀人凶手。大多数时候,我都模仿常人的作息,到晚上会刷刷牙、穿好睡衣。但在丈夫和女儿入睡后,我会回到这个临时的工作间,启动15英寸的笔记本电脑,开始无止境的创作。我们住在洛杉矶市中心的西北部一带,夜间尤其安静。有时候能听到的,只有我用谷歌街景放大陌生人的私人车道时点击鼠标的声音。我几乎纹丝不动,只是日复一日地敲击着键盘。年鉴、结婚证、存档照……我仔细阅读过每一页20世纪70年代的警方卷宗,对着验尸报告凝神细思。我习惯了在毛绒玩具和粉色小鼓的簇拥下完成这些,这个调查地点专属于我,它之于我就像玩具迷宫之于小老鼠。每项爱好都需要其专属的空间,而我的空间中撒满彩色纸片,上面都是用蜡笔潦草记下的加州刑法法条。
2012年7月3日的深夜,我打开了一份整理好的文件,其中列有他在那些年里偷过的所有特殊物品。我已经把其中一半以上都加粗了:查无所获。我下一件要调查的物品是一对袖扣,1977年9月他在斯托克顿偷走了它们。那时的金州杀人魔——这是我给他起的名字——还没有犯过凶杀案,他只是个连环强奸犯,人们叫他东区强奸犯(EAR),他会在女性的卧室里袭击她们,一开始是在萨克拉门托县东部,后来又流窜到中央谷地(Central Valley)和旧金山东湾(East Bay)附近的街区里。那时的他很年轻,年龄在18!30岁之间,白种人,体格健壮,能跃过高高的围墙逃脱追捕。他喜欢选择安静的中产阶级街区里拐角处的第二栋单层住宅,而且总是戴着面罩。
他犯下的案件都计划周密,有反侦查意识。选中被害人后,他通常会在没人的时候先潜进被害人家中,研究家庭照片,熟悉布局。他会事先弄坏门廊灯,打开滑动玻璃门,卸下枪支子弹。毫无戒心的房主把他打开的门关上,又随手把他移动过的照片归回原位,只把这看作日常生活的凌乱之处。等被害人熟睡后,他就用手电筒刺眼的光芒照亮他们的眼睛。被害人因为短暂的失明手足无措,昏沉的大脑突然惊醒,恍惚间似乎看到有人挥舞着手电筒,但那是谁?为什么在这?突然他咬牙切齿地从喉咙发出一声威吓的低语,被害人这才终于找回恐惧感,一些被害人反应过来后开始尖叫、颤抖、说话结结巴巴,就好像这个黑暗中戴着面罩的陌生人不只遮住了脸,还遮住了他掩盖不住的原始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