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劫者看准了四个居民区反复作案。比起价值更高的东西,他更喜欢照片、婚戒这种私人物品。调查员注意到,他似乎尤其喜欢护手霜。
【编者按:下面一节根据米歇尔的笔记及其为《洛杉矶杂志》(Los Angeles Magazine)撰写的《追随杀手的脚步》(Inthe Footstepsofa Killer)初稿整理而成,该文首次发表于2013年2月,后将增补版发表于网络。】
1977年2月底的一个周五上午,理查德·谢尔比正坐在萨克拉门托县警局的工位上,电话响了,电话那头是维塞利亚警察局一名叫沃恩的警佐。沃恩表示他可能有对调查东区强奸犯有用的信息。
从1974年4月到1975年12月,维塞利亚出现了一大批让人匪夷所思的入室偷窃案,都出自一个代号为“洗劫者”的年轻盗窃犯之手。洗劫者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作案130次,但从1975年12月开始便再无踪迹,而萨克拉门托的东区强奸犯正是从6个月后开始活动的。不仅如此,这两名罪犯似乎有许多共同之处,或许能为调查提供一条新思路。
洗劫者不仅古怪,还很“勤快”。他经常在同一晚多处作案——有时4处,有时5处,还有一次多达12处。洗劫者看准了四个居民区反复作案。比起价值更高的东西,他更喜欢照片、婚戒这种私人物品。调查员注意到,他似乎尤其喜欢护手霜。
但他是个为人刻薄的性变态者,明显讨厌家庭元素。如果房子里有全家福照片,他会把照片撕破或藏起来,有时会摔坏相框,有时连照片带相框一起偷走。他还会像脾气暴躁又讨人厌的小孩一样,把从冰箱里拿的橙汁倒在壁橱里的衣服上。他在别人家中肆意破坏,就如他的代号一样,他似乎认为破坏的意义大于盗窃。此外,他会从藏现金的地方把钱找出来,留在**。他还坚持偷小饰品、私人订制珠宝、存钱罐、商品兑换券这种小东西,拔掉电器和收音机闹钟的插头,喜欢偷走一对耳环中的一只。洗劫者非常喜欢展现他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