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10日,地处湖南腹地的小镇石城镇是江南阴雨连绵的冬季难得的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再过一天就是农历腊月二十四过小年了,镇上的集市贸易格外红火。
上午9时许,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震得大地颤抖,只见一辆解放牌大货车驾驶室的顶棚被掀开,车门被强大的气浪抛出三四十米外,司机被炸得血肉横飞,当场死亡。这惊雷般的爆炸声使人们惊慌失措,乱作一团。人们震惊之余,纷纷向爆炸现场拥去。奇怪的是车子前后的牌照都被人卸掉了。
爆炸现场是镇子街尾与一条乡村公路的交叉处,这里既没有村民住宅也远离了集市,所以除了司机一人被炸死外,没有其他人员伤亡。被炸的解放牌卡车的车厢里是满满的一车煤。离这辆被炸卡车后面约七八米远,还有一辆与被炸卡车几乎一模一样的解放牌卡车,也是装了满满的一车煤。离镇子不远有个村办的七眼井煤矿,是年产煤炭近10万吨的村办企业。这里的煤矿资源比较丰富,而且煤层比较表浅,但是煤矿的煤层分布零乱,不适宜建大、中型国有煤矿,倒是很适宜于发展乡村小煤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石冲镇远远近近的农民有不少靠挖煤致了富;煤矿采出了煤炭得外运,也有的买了汽车专门运煤炭靠跑运输赚了钱。这两辆解放牌卡车,就正是这种装运煤炭的车。
接到群众的报案,镇派出所的张卫东所长带着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用警绳圈出了一片方圆五六十米的范围,将现场保护起来,不许任何无关人员靠近。接到镇派出所报告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刘勇立即带领由侦查员、技术人员和法医组成的“2.10”专案组驱车赶赴现场。上午10点40分,刘大队长与张所长在现场会合,经过简短的商议立即兵分两路展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