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餐桌很早就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穿着睡袍等待着约好的会面。我们的当事人准时赴约。时钟刚敲到十点钟,莫蒂默医生就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年轻的准男爵,准男爵身材矮小一双黑眼睛,约三十岁左右,体魄健壮,一副浓厚黑眉毛和刚毅好斗的面孔,他身穿一套带红色的粗长呢衣服,他饱经风霜的面庞,显出他是长期在户外活动的结果,而眼神里却透出了一股坚定豪情,表现了一个绅士风度。
“这就是亨利·巴斯克尔维尔爵士。”莫蒂默医生说。
“哦,是的。”亨利爵士说,“奇怪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如果我的朋友没有建议今早来拜访您,我自己都会来的。我知道您是乐于思考细小疑点的。今早我遇到一件实在难以让我想通的事。”
“请坐,亨利爵士,您是说一到伦敦您自己也遇上了怪事吗?”
“并不是很重要,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是闹着玩的。今早我收到一封信,如果您要称它是封信也行。”
他把信放在桌上,我们都走上前去看。这封信纸质平常,颜色有些灰暗。信封上写着地址“诺森伯兰旅馆”收信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收。字体潦草,邮戳盖的是“查灵·克罗斯”,发信时间是前一天傍晚。
“谁会知道您会到诺森伯兰旅馆去呢?”福尔摩斯双眼敏锐地望着我们的客人问道。
“谁都不可能知道,我遇到莫蒂默医生后才决定的。”
“莫蒂默医生毫无疑问已经去了那里吧!”
“不,我前几天是和我的朋友住在一起的,”医生说,“我们并没有打算去这家旅馆。”
“嘿,好像有人对你们的行踪很感兴趣。”他从信封里掏出半张叠成四折的大页书信纸平铺在桌上。中间是由一些印刷字拼成的一句话,上面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