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过,老天是公平的。
两年后,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相当于市长。只不过呢封建社会和我们现在不一样,司法权和行政权是不分开的,这个地区的知州就既是司法最高长官,也是行政最高长官。
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文房四宝就是这么来的。
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自己留几块收藏,这种事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后来包拯又升官了,离开端州,他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
包拯一生就是这么清廉,他从走出小山村开始就立志要做个清官,他曾经做了这样一首五言律诗: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我前几天去某法院参加诉讼,走到诉讼厅二楼的时候,发现那里就挂着一副包拯的画像,法院把包拯列为中国古代十大法学家之一。
我就想说呢,包拯对司法领域的贡献,不仅是因为他是一个法学家。其实他还给后世的司法工作者做了一个楷模,做了一个标杆。做司法工作,要公正,要清廉,这是一个司法工作者最为基本的素质。
包拯由于政绩突出,升官的速度比火箭还快!封疆大吏,京官让他做了一遍,这期间包大人还奉旨出使契丹。
不过包拯做的官里,大家最熟悉的就是开封府尹。
开封府尹其实是包拯晚年才做的一个职位,而且前后只做了一年多,宋仁宗嘉佑二年也就是公元1057年3月开始做,到嘉佑三年六月就离职了,包拯是在公元1062年去世的。但就是在这一年的时间,包拯坚决惩治权贵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京官的骄横,惩办无赖刁民。做了很多有益于人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