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邻里纠纷常有,特别是现在因为房屋而产生的邻里纠纷就更多了。其实,古代,这样的事也是不少。
安徽省安庆市地下有个挺著名的县城,叫桐城县。
桐城县志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在京做官,在桐城的家人因建房子与邻居产生了纠纷,他们为了这个墙建在哪里互不相让。两家人的墙都建的挤到一块去了,中间都没人走路的地方了。
张英的老娘,便写信给他儿子,要他利用职权干预纠纷,让邻居把那座墙给拆了。没想到张英回了一份家书,上面话不多,就是一首诗,是这么写的: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张英他妈一看到这封信,马上明白了儿子的心意,立即把墙拆了,后退三尺又建了起来,邻居一看,颇受感动,也很惭愧,也主动后退三尺,这桐城县便留出了六尺巷,成为千古佳话。
以上这个案例,是一个典型的相邻权纠纷的案例。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防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你看,这双方都为了能扩大一下自己的院子面积,把墙往前挪,都影响了对方的正常生活,通行!双方责任。
在中国人的理念里,一直都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但是邻居也是最容易产生矛盾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吗!
在古代中国,邻里间的相互帮衬与协作一直是人们的传统美德,但关系的密切不但能造出融洽的氛围,也容易滋生邻里纠纷。这些矛盾的妥善处理,不但能看出人们的道德水平,也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生活在文明礼仪之邦的传统中国人在处理相邻关系上积淀下的经验、教训、原则及智慧,值得我们汲取与总结。古代相邻关系的概念,跟今天基本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