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因为信仰神灵,如果遇到某方面不如意,就会到相应的祭庙中叩拜。这里举是指向上的意思,案是指摆放香火的供桌。原意是指神明在供桌上面三尺的地方看着你,如果你虔诚祈祷供奉的话,神明会显灵帮助你。后来出现了引申义,表示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做任何事,你头上三尺地方的神明都会看得清清楚,所以任何人不要以为没有人在旁边就做坏事。是劝善规过的意思。所以后来又有了“举头三尺有神明”的说法。
中国古代有以兽触人的神明裁判。在上古时,准确的说是在舜帝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律家,叫皋陶(yao),他是怎么判案的呢?他有一只神兽,叫解豸(xiezhi),传说中一种独角似似羊的神兽。
传说皋陶判案的时候,如果有两个嫌疑人的时候,就放出这只神兽!有罪它就顶上去,没罪它不管。这说明中国夏代奴隶社会利用羊角触的神明裁判配合政治,使人们不敢犯罪,使被判罪者不出怨言。
但是,汉朝时有个唯物主义学家王充就很看不惯皋陶这一套,弄个小动物就知道谁犯罪了?这也太不科学了!
但是这种判罚,延续了很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有神明裁判的习俗。
而且,外国也有很多这样的案例。这些神明判决的事件,大多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一些古代奴隶制国家和欧洲中世纪前期封建制国家。神明裁判是在生产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宗教迷信在司法上的反映。它使诉讼裁决披上神明的外衣。神明裁判用各种方法考验当事人,通常有水、火的考验。例如把被告人捆起来投入水中,淹死为有罪,没有淹死为无罪。
有人会问还有扔海里不被淹死的?有的,比如死海!
先来说说死海是怎样形成的呢?请先听一个古老的传说吧。远古时候,这儿原来是一片大陆。村里男子们有一种恶习,先知鲁特劝他们改邪归正,但他们拒绝悔改。上帝决定惩罚他们,便暗中谕告鲁特,叫他携带家眷在某年某月某日离开村庄,并且告诫他离开村庄以后,不管身后发生多么重大的事故,都不准回过头去看。鲁特按照规定的时间离开了村庄,走了没多远,他的妻子因为好奇,偷偷地回过头去望了一眼。哎哟,转瞬之间,好端端的村庄塌陷了,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片汪洋大海,这就是死海。她因为违背上帝的告诫,立即变成了石人。虽然经过多少世纪的风雨,她仍然立在死海附近的山坡上,扭着头日日夜夜望着死海。上帝惩罚那些执迷不悟的人们:让他们既没有淡水喝,也没有淡水种庄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