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们为了多赚黑心钱,想尽各种办法坑害消费者,他们在肉里注水,在粮食里洒水,在盐里掺灰土,往鸡肚子里塞沙子,把鹅和羊的身体吹胀,把腐烂的蔬菜装扮出新鲜的样子,把伪造的物品假冒成正宗的品牌,真是一点儿良心都不要了。
不过,制假售假并非现代人的“专利”,古人并非我们想象的那般淳朴,那时候也有很多奸商通过出售有危害的食品,赚取高额的利润。
宋朝就已经有了这种恶风陋俗。南宋大臣洪迈去金国出差,途经开封,在粮油市场上买了一袋小麦,当时感觉很干燥,哪知没走到张家口就发霉了。众所周知,小麦吸水能力很强,100斤小麦中注入20斤水,摸起来还是非常干燥的,而且籽粒饱满,卖相极好。买家不知道真相,没有及时晒,水分出不来,小麦自然就发霉了。
宋朝奸商可以说满大街都是。宋人有首曲子:“浙右华亭,物价廉平,一道会买个三升……这一瓶约迭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称,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华亭就是现在的上海,这首曲子唱的就是上海假酒—要价不高,一贯纸币能买三斤酒,其实光瓶子就重一斤,掺的水又有一斤,一贯纸币最后只能买到一斤假酒。
不过,那时技术手段落后,假酒只是掺水,对人体没什么危害。事实上,宋朝风气之坏和人心之恶并不亚于今天。
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几回文庙,祭祀完的猪肉,一般大伙分掉,可是到了盛夏,天气炎热,上午祭祀的猪肉,下午就臭了,谁都不愿意要。为了避免“浪费”,他们就把那些猪肉兑给肉贩子,肉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异味儿暂时没了,肉色还挺好看,可以一文不少地卖给不懂行的消费者。肉贩子奸恶倒不奇怪,满口圣贤大道理的秀才们竟然也把变质的猪肉转售他人,看来孔夫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导并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