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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辑 释卷思帝王 秦始皇对中国法律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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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帝王众多,但能称为千古一帝的人也就这么几个。而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成吉思汗、明太祖、康熙大帝这些千古一帝们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有作为的帝王,实际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在中国法制建设上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而秦始皇是这些皇帝中的一个另类。

论起秦王赢政扫灭六国,建立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这位帝王可以说是创造了中国历史上诸多的第一。

比起,第一个封建王朝,第一个皇帝,第一个称自己为朕的人,还有,他是中国第一个提出依法治国的帝王。

秦始皇依法治国,需要从商秧变法开始说起。

大家都知道,秦国强盛是从变法开始的,论秦国变法,不得不提商秧,商鞅是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其实,在这个时期,六国都在变法。诸子百家纷纷在探求强国之道,而除了秦国其他都是昙花一现。六国变法不深入,未动根本,也就是说,变法对一个国家来讲是脱胎换骨,而他们的变法只不过是换张皮而已,且对于变法中所出现的阻力,其他的学说门派根本无能为力,只有法家的强制才能落实各项变革法案的顺利实施以及顺利执行,这个就不得不注意商秧的法家背景了。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他闻知秦国孝公发布求贤令,便脱魏去秦,向秦孝公说明变法强国的利害,孝公听闻卫秧所言大喜,与其他六国相比,同样的变革制度在秦国却能得以施展除国君的支持外,卫秧制定出来法家的严苟律法也有效保证了,变革措施的进行,提倡“法制大于人治”这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政治上的较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