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咱们说了大义灭亲的故事,说的是这个亲人做错了事,亲属敢于举报,敢于揭发,为了社会正义杀了儿子也在所不惜。
但是这类人,终归是少数,我想大多数人,都还是不可能这么做的,这就有个问题了,如果嫌疑人被捕后拒不招供,结果找来了他的亲人给他做供词,这个亲人明知道他犯罪还包庇,怎么办?
法律会怎么调和情感和正义的关系?这个确实是两难的选择。在春秋战国时就发生过一个“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极其发人深省。
在叶国,有一个人将邻居家迷失的羊偷偷地据为己有。邻居将这个人告到衙门,可是在辨认时,却无法说明哪只羊是自己的。衙门因为他缺乏证据,断其为诬告。可是,被告的儿子,亲自来到衙门,向判案的官吏坦白父亲昧羊的经过。官吏依照法律,处罚了他的父亲,同时,对告发父亲的儿子,也按照规定发给奖金。
当时叶国的主君叫叶公,就是叶公好龙的那位叶公。
这个叶公不只是好龙,还特别喜欢卖弄学问,这会儿,大圣人孔子正好经过叶国,见高人可给卖弄一番,特别是炫耀一下自己国家的国民素质有多高。结果找来找去,就找到这个案例了。
叶公看到文书的记载,偷羊人的儿子当时所说的一句话:“国法是神圣的,我要做诚实的百姓。”他觉得这是一件非常珍贵的事例,牺牲父子之情而遵守国法,最有力地说明百姓具有守法精神。他为自己能找到这样好的可以向孔子炫耀的例子而沾沾自喜。
第二天叶公在于孔子会面的时候,迫不及待的拿出他准备的实例。没想到,孔子听着叶公的话不断的皱眉,并且在叶公说完后问他:“在贵国,所谓正直的人,是指这一类人吗?”叶公嗅到孔子话里的讥讽味道,恼怒万分的说“因为他遵守国法,把诚实看得比父子之爱还要重要,这难道不是正直吗?”孔子却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冷冷的说道:“您因为想要在我面前炫耀,不得已才引用这样奇特的例子,其实您不过描绘了一个检举告密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