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美国电影里边,西部牛仔的那种决斗,然后大家都突然掏枪出来打,砰砰砰,其中一个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有人说这西部牛仔决斗太刺激了。
打击大家一下,这完全是西部小说里面创造的神话,生活当中没有,因为西部牛仔大部分都是无赖,只会背后开黑枪,只不过是后来的小说把他们加上贵族气质。
决斗的习俗显然对于法律秩序来说是一种威胁,因为它鼓励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所以真正的法制社会是不能容忍的,所以欧洲国家从十八、十九世纪开始,都用法律严格禁止决斗,到了后来判刑都判得很重。
参加决斗的人,连站在一旁助阵的都要判刑,当然就是决斗还是作为一种习惯延流下去,但都偷偷摸摸地进行,只有几个国家例外,一个就是俄罗斯,俄罗斯这个国家因为它进入欧洲文明比较晚,所以它这个决斗风俗到了十九世纪开始成为一个**,决斗特别多。另外一个例外就德国。
德国从十九世纪开始,法律也开始禁止决斗,但是德国的贵族的风气非常盛,因为它没有经历像法国大革命。所以它的贵族非常骄横,动不动就拉帮结伙的决斗,所以德国的决斗流行了很长时间,尽管法律禁止,但是几乎所有的贵族男子都参加过决斗。
当然,德国当时的决斗不是你死我活,只要一方把另外一方弄伤、出血,这个就算上帝指出了谁是正义的?就可以了,保全了面子,而且决斗一般都不能用手枪,因为如果你打死对方的话,就要受到谋杀罪的追究,所以一般都是用长剑,用长剑到了后来也是越来越标准化,它那个长剑就是以划破对方皮肤作为获胜的标准,你在决斗当中,你能够把对方划破就算成功。
德国最著名的铁血宰相俾斯麦,他就号从读大学开始一直到铁血宰相,他进行过一百二十多次决斗。有一个后来德国科学家移居到美国,这个德国科学家,也得过诺贝尔奖的,马克斯波恩,波恩在他的回忆录里面讲,他是在1900年前后读的德国大学,他在德国大学里面也参加过决斗,他说在大学里面不参加决斗,那就是被大家看不起,你还算什么男的?所以一定要参加决斗,他自己非常非常讨厌参加决斗,他觉得这个很滑稽,身上裹了很多纱布,包起来,然后拿了一把剑划来划去,他说这个实在太可笑了,但是他也没办法,整个风气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