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要从两天前,一个冷飕飕的星期二下午说起。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开始了新的一天,像往常一样,用咖啡和波本威士忌来平衡生活,喝咖啡让生活节奏加快,喝波本威士忌则让生活节奏慢下来。我当时正在看《邮报》,完全沉浸在所阅读的内容中,甚至没有注意到他把我对面的椅子拉开,坐了下去。他清了清嗓子,我才抬头看见他。
他是个小个子,一头浓密的黑色卷发,两颊凹陷,前额突出,下巴上留着山羊胡,上唇刮得干干净净,双眸被厚厚的眼镜放大,呈深棕色,充满活力。
他说:“马特,忙吗?”
“不算忙。”
“想和你聊一会儿。”
“当然可以。”
我认识他,不是很熟。他叫道格拉斯·福尔曼,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常客。他酒喝得不多,每周都来四五次,有时带个女伴,有时独自一人,通常喝啤酒,聊一会儿体育、政治或其他时新话题。据我所知,他是作家,不过,我不记得听他讨论过自己的作品。但他显然做得很好,所以不需要上班。
我问他有何贵干。
“马特,我有个熟人想见你。”
“哦?”
“他想雇你。”
“带他过来。”
“这可办不到。”
“哦?”
福尔曼正要开口,却欲言又止。翠娜走过来,问他想喝点什么,他点了一杯啤酒。我们尴尬地坐在那里,等翠娜去拿啤酒,端上来,又走开。
他接着说:“情况复杂。他不能在公众场合露面。他,唉,躲起来了。”
“谁躲起来了?”
“这可得保密。”我白了他一眼,“好吧,好吧。假如你面前的是今天的《邮报》,也许你已经读到过他的事了。反正你也会读到的,过去几周,报纸上到处都是报道他的消息。”
“他叫什么名字?”
“杰瑞·布罗德菲尔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