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卧室里,而他是从客厅过来的。他开门的时候动作肯定很轻,否则我不可能听不到门响。我猜他八成很希望在这里见到我。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整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
我正好站在一张床的床脚处,被他堵了个正着。有那么一会儿的时间,他就站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似乎心情非常愉悦。
“好吧,亚瑟,”他说,“你应该等我的,不是吗?”
“我正要回去。”真是蠢话,我想。不过估计这时候无论我说什么,听起来都高明不到哪儿去。
然后,他突然反手朝着我的脸扇了一巴掌。
力道大得犹如脚踹。
我的眼镜被打掉在地,身子也踉踉跄跄地朝床退去。我抬起手来想自保,但他紧接着又挥起了另一只手。等到我被打得站不住脚时,他把我拖了起来,继续殴打,就像野蛮人一样。
我再次被打倒在地,这次他总算没有继续。我的耳朵嗡嗡直响,眼前一片模糊,头疼得好像要裂开,鼻子也开始流血。我掏出手帕捂住鼻子,以免弄脏衣服,同时在撒得到处都是支票的地毯上四处摸索我的眼镜。我最终找到了眼镜,有点儿变形,但是还没有坏。我戴上眼镜,看到他的鞋底离我的脸不过一码远左右。
他坐在扶手椅里,身体后仰,就那么看着我。
“起来,”他说,“注意别把血沾到地毯上。”
我爬了起来,他也迅速起身。我以为他会再次打我。但是,他只是抓住了我一侧的夹克翻领。
“你身上有枪吗?”
我摇摇头。
他拍了拍我的口袋,我猜他是在确认,然后他将我推开。
他说:“浴室里有纸巾,去弄干净你的脸,但是不要关门。”
我乖乖照做。浴室里有一扇窗户,就算从那里逃走不会摔断脖子,我也没有想尝试的念头。因为他会听见,而且,我能逃到哪儿去?他只要打个电话给夜间执勤人员,警察就会在五分钟内赶到。而他没有喊人,这至少已经意味着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或许,作为外国人,他并不想成为证人牵扯到案子里。毕竟,他实际上也没什么损失。而且如果我等会儿能够卑躬屈膝一些,甚至掉几滴眼泪,他很可能会决定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尤其是在他把我打得那么惨的情况下。我想得很好,但是我早就应该料到,像哈珀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能指望他具备一般人应有的社会礼仪。当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他已经捡起支票夹,正把它放入手提箱。而我撕下的支票却仍然搁在**。他拿起它们,示意我朝客厅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