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拿出那支左轮手枪,举起来给所有人看了看。
“这是史密斯威森29型左轮手枪,《警探哈利》[1]里都说了,这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手枪。请不要把这种手枪跟629型搞混了。29型是碳钢做的,而629型是不锈钢做的。”他含情脉脉地把玩着这把枪,“这真是一件精工制造的工艺品。美国本土精心制造,值得自豪和骄傲。”
他把枪放在电脑旁边,从盒子里拿出一颗子弹,然后再次举起来给众人看了看。“子弹是铜制内核。不过铜制的问题在于,它会瞬间把枪筒磨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想出了一个主意:给子弹镀上一层特氟龙[2]。这个小玩意儿能刺穿金属和防弹背心,想象一下打到人头上会有什么效果。有没有人见过练习打靶时西瓜爆炸的样子?”
歹徒扫视了众人一遍。JJ看着地板,避免碰到他的目光。一把枪,一颗子弹,六个人中五个可以回家,接下来的事再明白不过了。她真希望自己想错了,可事实上没有。选择退出真是她有史以来做过的最好的决定。
“不说话,我就当你们不知道好了,这种场面真的是不忍直视。”最后几个字他故意拖了长长的尾音。歹徒一阵窃笑,然后连枪带子弹递给丹·斯通。这位公关只是双臂下垂傻傻站着,脸上写满疑惑与不安。
“来吧。”歹徒催促道。
斯通接过枪和子弹。
“你能确定是不是真的?”
斯通低下头,左手拿着枪,右手拿着子弹,“是的。”他低声说。
歹徒手做喇叭状放在耳边:“抱歉,丹,我没听清。”
“是的,是真的。”
“非常感谢,你真是帮了大忙。我们给他鼓鼓掌吧。”
没人动弹。
“我说,鼓鼓掌吧。不要让我说第二遍了。”
几声零落又尴尬的拍手声在大厅里响起,而且很快就褪去了。歹徒伸出手,丹交还了手枪和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