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凌晨2点13分,门禁系统详细记录了朱志越回自己所在的宿舍楼B1座的时间。案发当天上午,警方传唤朱志越,调查他的不在场证明。他的说法是,当时自己在工厂东北角那片未开发的小树林中,跟女友杜诗打电话,两人争论感情问题,还吵了架。
调取他的通话时长,自凌晨1点07分至1点48分。杜诗的陈述也坐实了这一点,假设两人串通,那距离小树林最近的宿舍楼D1座里的员工证言则推翻了这个可能,当天凌晨,有十三位员工在**也隐约听到附近有人打电话吵架的声音。问及到有没有注意吵架的时间,一人作证:“那男的越吵越凶,我睡眠浅,是被吵醒的,醒来看了一眼时间,1点42分,想到明天工作会没有状态,心里烦闷,在1点45分左右朝走廊喊了一声,‘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大概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一句咬牙切齿的‘再见’,吵架声停止了。”
树林地上遗留有七颗烟头,朱志越说自己当时很烦躁,对女友破口大骂,挂断杜诗电话后一并关机,事后在那里抽了烟,并下定决心与女友分手。
根据大象调查出来的系列案件共同点,周昊继而发现朱志越身份的可疑处,有了这个犯罪前提,周昊尝试击破他的不在场证明。死者死亡时间在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假设朱志越在这期间诱导金正来到小树林,把金正掐死之后打电话给女友,并制造争吵,引起附近宿舍楼的员工注意,然后再把尸体抬到行政楼B座二层男厕进行布置呢?
这个猜测理论上可行,实际操作起来难于登天。行政楼B座消防后门与小树林之间距离三百米,首先,这个路段四周宽阔的视野,极容易致使案情暴露。其次,朱志越体重一百五十公斤,将一具相同体重的尸体运到行政楼B座,因要躲避电梯监控,需亲自抬上二楼,再布置尸体。这一切又要在通话结束后的1点48分到新同事前来换班的2点——短短的12分钟之间完成,仅凭一人力量不可能实现。更不要说金正跟朱志越两人平时没有一丝互动,金正没有理由在值班期间听从一个陌生人的指示前去小树林赴约,甚至还特地绕过前门的监控。小树林的泥土湿软,周昊发现树林并没有搏斗或者拖拽痕迹,尸体的鞋底无泥沙,衣服没草汁印。朱志越不可能在树林犯罪,这个猜测很快被周昊否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