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了你好久。”再见面,沈天汉表情比四年前更趋平和,脸色仍旧红润,当初的光头如今长出密密麻麻银白的发茬,我才恍然他并不是秃头。在我们面前,他一点都不生疏,像是早已预知今日,听完大象指他为红鬼的推理,他微笑,不作伪饰,反倒显出责怪之意,“四年太长了,我以为不用等这么久的,后来我甚至还想,干脆通知你得了,不然我就要死了。还好,你终于发现我真正的身份,不愧是对手。”
“那么就请认罪吧。”大象说道。
“你知道我是怎么注意到你的吗?”沈天汉自问自答,“你不知道,2005年,你大二,在学校破了一桩馄饨店命案,你一定记得,当时整个广州的报纸头条都是你,非常轰动,我看了所有的报道,知道了你破案的细节,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决定把你当对手。转眼就十一年了,真让人唏嘘。”
“为什么要把我当作对手?”大象不解。
“四年前,你通过找出时钟背后的一枚指纹,以此证实了我的犯罪,将我抓获,你还记得事后你问我动机,我是怎么回答的吗?”沈天汉询问。
“你说只是想制造一起疑团重重的谋杀案。”大象不假思索。
“为什么把你当作对手?”沈天汉说,“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就清楚自己天性邪恶,又加上天赋异禀,能在案件中寻找出那条最保险的通道,纵观全局一样地犯罪。随着年纪愈长,常有能力施展不开之苦,于是时时留意对手,想与之一较高下,被抓,认命。不被抓,则继续作案。”
沈天汉语调平缓,似在回忆温馨往事,“你是这些年来我物色的唯一一个可以跟我匹配的对手。从那时起,我就一直默默关注你。本来以为你会因此成为警察,再不济当一名侦探也行啊——现在应该没有这个职业了,没想到你却回到家乡当一名记者,让我少了跟你正面交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