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星期二主要奉献给一场狩猎,主题是追踪毛皮。
事情始于做梦与清醒之间的那种朦胧状态。我从梦中醒来,又打起瞌睡,发现自己在大脑里回放我和金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面的录像。刚开始是一段虚假记忆,我见到她从芝加哥搭长途车来纽约时的样子,一只手拎着廉价手提箱,牛仔上衣紧紧地包着肩膀。然后她坐在我的桌前,一只手放在喉咙上,她把玩着毛皮夹克颈部的搭扣,指环闪闪发亮。她说这是养殖貂皮,但她情愿用它换她来纽约时穿的那件牛仔上衣。
这个镜头播放结束,我的意识转向其他东西。我回到了哈莱姆的那条小巷里,但此刻袭击我的劫匪需要帮助。罗亚尔·沃尔德隆和昨晚的信使左右夹击他。我脑海里有意识的那部分想把他们赶出去,也许是为了平衡一下胜负的概率,这时一点明悟对我尖叫,我猛地把两条腿放下地,人在**坐了起来,梦中景象连滚带爬缩回它们在我脑海里躲藏的角落。
那是另一件外套。
我冲澡,刮脸,离开旅馆。我先坐上出租车去金的公寓楼,再次查看她的衣柜。那件兔皮大衣,钱斯买给她的染色兔皮大衣,并不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过的那一件。这件比较长,比较蓬松,颈部不用搭扣固定。这不是她那天穿的衣服,不是她声称的养殖貂皮,不是她想用来换旧上衣的那件毛皮外套。
我翻遍公寓,也没找到我记忆中的那件衣服。
我又坐上出租车去北中城分局。德金不当班。我请另一位警察打电话到他家里,终于再次非正式地看到案卷,对,从银河酒店客房查获的物品清单里有一件毛皮外套。我翻看案卷里的照片,却没有找到那件衣服。
我搭地铁去下城区的警察广场一号[1],又找了几个人沟通,等待我的请求经过某些渠道的批准,绕过另一些有可能的障碍。我被领进一间办公室,但我要见的人出去吃午饭了。我身边带着戒酒会指南,发现不到一个街区之外的圣安德烈教堂就有一场活动,于是我去那儿消磨了一个小时。散会后我在路边摊买了个三明治,站着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