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坐了一会儿,听完她把布鲁克林地检署的一个办事员迷得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然后留给她一份名单让她打电话。我步行去了图书馆。她不需要我的指导。她的本事是天生的。
来到图书馆,我继续做我昨天上午开了个头儿的事情:查阅过去六个月《纽约时报》的缩微胶片存档。我找的不是绑架案,因为我不认为我能找到类似的报道。我猜测他们曾经屡次当街掳人但没有目击者,或者目击者没有报警。因此我在找的是出现在公园或小巷里的尸体,尤其是受害者受到过性侵和肢体伤害,特别是被分尸的。
但有个问题:牵涉到这种细节的案子往往不会登上报纸。警方的标准做法是对外隐瞒尸体受损的具体细节,以免遭受形形色色的干扰,例如冒名自首的夸大狂、喜欢模仿犯罪的变态和假冒的目击者。至于报社,他们往往也不愿让读者接触过于血腥的细节。等报道送到读者手上的时候,你很难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几年前,下东区有过一个专杀少年的性罪犯。他会把少年骗到屋顶上,捅死或勒死受害者,然后毁坏尸体。他逍遥法外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办案的警察甚至给他起了个外号:剁刀手查理。
自然而然,跑犯罪口的记者也这么叫他——当然不是在报纸上。纽约的任何一家报纸都不会把这个小细节泄露给读者,更不会在读者知道他剁掉了什么之前使用这个外号。因此他们不用任何名字称呼他,报道里也只说凶手毁坏或破坏了尸体,具体是仪式性的剖腹掏肠还是剪了个难看的发型就不得而知了。
现如今他们就没这么守规矩了。
我逐渐找到了诀窍,飞快地浏览一周又一周的报纸。我不需要看完一整份报纸,只看大都会专版就行,因为这儿集中了本市的所有罪案新闻。最浪费时间的东西依然是每次在图书馆里最容易让我走神的东西:我很容易被与案件无关的内容分散注意力。还好《纽约时报》上不登漫画,否则抵抗六个月内连载的《杜恩斯比利》[1]的**可真是不太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