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斯托克韦尔念到EAR的其中一个标记时,洪回答道。
“对的。”洪念出一个,斯托克韦尔答道。
斯托克韦尔来到霍尔斯的办公室。
“完全一致。”
“什么是EAR?”保罗·霍尔斯问道。
约翰·默多克惊了一下,他已经很多年都没听到这个缩写了。
“怎么了?”默多克问。
他们坐在飞机上过道的两侧,要去参加加利福尼亚犯罪学家协会大会。那是1997年。默多克刚刚卸任康特拉科斯塔县警长取证实验室负责人的职位,他的专长是辨别枪支和工具留下的痕迹。霍尔斯当时年近30岁,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生物化学专业毕业后不久,便当上了犯罪学家,也是副警长。他一开始研究的是法医毒理学,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热爱的是犯罪现场调查(CSI)。他的好奇心让他不再满足于显微镜,开始和调查员一起跑现场——他是一名身陷取证实验室的悬案调查员。他喜欢去涉案物品保管室,翻看陈年悬案的盒子。他在其中看到了许多故事,有报告、照片,还有心烦意乱的调查员在纸边潦草记下的思路雏形。实验室里不存在模棱两可的结果,但旧案卷宗中充斥着这种痕迹。谜题在吸引着他。
“保罗,那不是你的工作。”不止一名犯罪学家同事批评过霍尔斯,但他不在乎。他像帅气的鹰级童子军[81],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时,总能保持好心情。他发现,自己想做的是调查员的工作。机会来临时,他就辗转调动到了那个部门。
虽然默多克和霍尔斯年龄差距较大,但他们承认彼此有一些共同点。他们都很擅长科学学科,但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故事。霍尔斯每天完成实验室的工作后,就会坐下来翻看旧案卷宗,震惊于但也沉迷于那些脱离了正常行为的人类阴暗面。他始终忘不掉那些悬案。作为一名科学家,他无法容忍案件中有不确定。他如饥似渴地翻完了所有陈年悬案的盒子,发现一个规律:那些写得最详细的犯罪现场报告后,总署着同一个人的姓名——约翰·默多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