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神圣的,在任何时候,法律的尊严都不应该被强权所践踏。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在历史上就是有一些人,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权威,敢于和权贵作斗争,甚至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比如说,武则天一朝就有个叫徐有功的大臣,他就可谓是武则天一朝的护法英雄。
徐有功,字宏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徐有功长期担任司法职务,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护法的法官。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
徐有功在蒲州(今山西永济)当官时,他在审判案犯时,均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大刑,也不轻易判人笞杖,而是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过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动,亲切地称其为“徐无杖”。在徐有功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犯罪率持续下降。至三年任满,徐有功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动用重刑。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引起了武则天的注意,遂将其调入司刑寺。
司刑寺就相当于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犯罪厅。而徐有功就是其中的一个审判员。
武则天以皇后的身份临朝执政,继而又自称“圣神皇帝”。对武则天的称帝,唐朝有不少旧臣和李氏宗室都极力反对,有的还起兵讨伐武则天。如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唐宗室李冲、李贞联合起兵等等。武则天自然极为厌恶这些旧臣和李氏宗室贵族,便一次次派兵将他们强行镇压了下去。面对如此复杂的政治局面,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不惜大肆任用酷吏,接连诛杀所谓的不法旧臣和宗室,以此来达到她震慑潜在敌对势力的政治目的。当时有名的酷吏,如来俊臣、周兴等人,就是依靠诬陷他人起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