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终在村里度过一个晚上。我异常焦躁,身体里涌动着一股无法排遣的能量,受其支配,只得不停运动,被折腾得衰弱不堪。时值周五晚上,市中心较好的酒吧和往常的周末一样,拥挤、嘈杂。我见到酒吧就进,去了凯特尔酒吧、米尼塔酒吧、怀特酒吧、麦克贝尔酒吧、圣乔治酒吧、狮子头酒吧、里维埃拉酒吧,还有其他不记得名字的地方。但是因为无法在任何地方安顿下来,我最后只能在一家酒吧喝上一杯酒,然后喝完一杯就散步前往下一杯,借以消除酒精的大部分作用。我不停运动,不断向西漂移,远离旅游区,靠近村庄边上的哈德逊河。
我到达辛西亚酒吧时,一定已经午夜前后。这里差不多是克里斯多夫街最西边,是同性恋漫游者在码头阴影下与码头工人和卡车司机见面的最后一站。他们的酒吧不会威胁到我,也不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我到了这一带,偶尔会顺路去辛西亚酒吧,因为我跟老板肯尼很熟。十五年前,我曾因他助长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而逮捕过他。那名成问题的未成年人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是已经身心疲惫。男孩的父亲业已正式提起申诉,我别无选择,只得动手逮人。肯尼的律师与男孩的父亲进行了一次安静的谈话,告诉他公开庭审会招致什么后果,事情就此不了了之。
多年来,我和肯尼的关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介于相识和友谊之间的模糊地带。我走进酒吧时,他就在吧台后面,看上去一如既往地朝气蓬勃,只有二十八岁的样子。他的真实年龄大概是面相的两倍,必须站得离他很近才能发现他脸上做整容手术留下的疤痕。精心梳理的头发都是肯尼本人的,不过金色的发色是一位叫克莱璐的女士送给他的礼物。
他大约有十五名顾客。一次只看一个人,没有理由相信谁不一样,但是,倘若把这些人聚集在一起,他们的性取向就一目了然了,狭长的酒吧间里充斥着那种仪态。也许是因为对我闯入的反应使他们的气质得以外显。混迹于风月场中的**客总能一眼就认出警察,而我还没学会如何避免看起来像个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