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蒂默感觉脸上发烫。他从高高在上的行家一下子变成了贻笑大方的半吊子。他心里有点不自在。
他缓缓地说:“这个嘛,有,我大概有兴趣。”
哈基上校嘴一抿:“拉蒂默先生,你知道吗,侦探小说里的杀人凶手比真正的凶手更让我有好感。侦探小说里有一具尸体、几个嫌疑人、一位侦探和一副绞架。很艺术。但真正的凶手可不艺术。我作为半个警察,可以坦白地告诉您这一点。”他点了点书桌上的文件夹,“这就是一个真正的凶手。将近20年的时间以来,我们一直知道这个人。这是他的档案。我们知道他涉嫌犯下一宗谋杀案。无疑还有更多的案子,只不过我们一无所知。这种人司空见惯。下作之辈,普通又懦弱的渣滓。杀人、窃取情报、贩毒——恶行累累。还有两起暗杀。”
“暗杀!这自然需要点胆色吧?”
上校粗声粗气地笑了:“亲爱的朋友,迪米崔可不会拿枪杀人。才怪!他这种货色可不敢冒这个险。他们总是躲在阴谋边缘。他们是专家、是‘老板’;商人、政客想达到目的却不敢动手,狂热分子、理想主义者愿意为信念而献身,就需要他们搭桥牵线。暗杀、暗杀未遂,关键不在于开枪的是谁,而在于出钱买子弹的是谁。要问出这些消息,最好找迪米崔这样的卑鄙小人。为了逃避牢狱之苦,这种人随时愿意开口。迪米崔跟他们也没什么两样。胆色!”他又干笑一声,“迪米崔的确高明几分,这我承认。据我所知,他从来没被抓住过,档案里没有他的照片。不过我们知道他做过什么,还有索菲亚、贝尔格莱德、巴黎、雅典也知道。这个迪米崔,足迹遍布四方。”
“听您的意思,他已经死了。”
“不错,他死了。”哈基上校不屑地一撇嘴,“昨天晚上,一个渔民从博斯普鲁斯海峡捞出了他的尸体。看起来是被刀捅死的,然后从船上抛尸。他这种渣滓,到底还是浮起来了。”